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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盐田区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深盐府办〔2012〕30号)

发布时间:2012-11-13

关于成立盐田区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驻盐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区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进一步加大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力度,提高群众用药安全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区药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任:熊  (副区长)

副主任:蔡铨朗(区卫人局局长)

        赖建明(盐田公安分局副局长)

陈永均(盐田市场监管局分局副局长)

  健(市药品监管局直属分局局长)

  员:余  发改局副局长)

孔祥钰(区教育督导室主任)

母晓敏(区财政局副局长)

周建忠(区卫人局副局长)

  健(中英街管理办主任)

  荣(沙头角街道办副主任)

龚道荣(海山街道办副主任)

  武(盐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

陈汉宏(梅沙街道办副主任)

刘云启(市药品监管局直属分局副局长)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统筹协调全区药品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制订全区药品安全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政府各职能部门药品安全的职责分工,检查、督促各部门药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分析全区药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药品安全信息的分析、预测和发布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各类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完善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药品安全事故查处和应急工作;组织实施全区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药品监管局直属分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徐健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刘云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承办委员会的决定事项和落实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组织召开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以及相关工作会议;协调相关部门应对和处置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就市、区政府要求落实的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督查督办;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其他有关药品安全的任务。

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职务的同志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盐田区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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