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1-13
关于成立盐田区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驻盐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区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进一步加大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力度,提高群众用药安全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区药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熊 瑛(副区长)
副主任:蔡铨朗(区卫人局局长)
赖建明(盐田公安分局副局长)
陈永均(盐田市场监管局分局副局长)
徐 健(市药品监管局直属分局局长)
成 员:余 鑫(区发改局副局长)
孔祥钰(区教育督导室主任)
母晓敏(区财政局副局长)
周建忠(区卫人局副局长)
郑 健(中英街管理办主任)
李 荣(沙头角街道办副主任)
龚道荣(海山街道办副主任)
杨 武(盐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
陈汉宏(梅沙街道办副主任)
刘云启(市药品监管局直属分局副局长)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统筹协调全区药品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制订全区药品安全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政府各职能部门药品安全的职责分工,检查、督促各部门药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分析全区药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药品安全信息的分析、预测和发布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各类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完善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药品安全事故查处和应急工作;组织实施全区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药品监管局直属分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徐健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刘云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承办委员会的决定事项和落实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组织召开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以及相关工作会议;协调相关部门应对和处置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就市、区政府要求落实的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督查督办;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其他有关药品安全的任务。
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职务的同志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盐田区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25日
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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